关于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申报2014年度编外劳务人员使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3-11-20 11:29:30 字体:[ ]

市级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控制编外劳务人员使用数量,节省财政开支,现就2014年度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申报编外劳务人员使用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编外劳务人员使用计划只减不增。2012-2013年度未按核批计划擅自使用编外人员的、已有计划而未按劳务用工程序签订劳务合同的,2014年度编外劳务用工计划予以核减。

二、进驻行政中心的各部门(单位)的保安(门卫)、清洁工(勤杂工)、水电工、花木工等岗位编外劳务用工计划统一予以核减,相关岗位由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实行服务外包。

三、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填写《201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人员使用计划申报表》,经主管部门初审后,随主管部门请示文件报市编办。

四、《201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人员使用计划申报表》请于20131125日前报市编办,并随表报送在有效期内的编外劳务人员用工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五、2012-2013年度编外劳务人员经费核拨统一执行到20131231止,20141月起,市财政局按市编办核准的新年度编外劳务人员使用计划预算和核拨相关经费。市级机关、事业单位未按核准的计划擅自使用编外人员的或已有计划而未按劳务用工程序签订劳务合同的,市财政局不予预算和核拨相关经费。

六、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市编办批准的计划使用编外劳务人员,编外劳务人员劳务派遣合同和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标准和发放办法,社会保险待遇等,按启财行〔200426号、启人社发〔201362号、启人社发〔201376号文件执行。

附件:201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劳务人员使用计划申报表(见资料下载)

启东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备案号:苏ICP备14019339号-1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