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编办“三明确三实施”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实地核查工作

发布时间: 2015-06-25 09:23:47 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管理,确保登记信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近日,江苏省启东市编办采取“三明确三实施”等措施,开展事业法人登记实地核查工作。

一、明确内容,实施条目式核查。明确法人登记、机构名称与印章、开展资金与财务管理、业务活动、机构编制等五个方面核查内容,制订《启东市事业单位实地核查表》按表逐条开展核查。

二、明确重点,实施计划式核查。明确核查重点为上年度新成立的单位、未按时年度报告公开的单位、开办资金变化较大、在实际开展工作中与本单位宗旨和业务范围不一致、单位受上级通报批评等现象发生的事业单位,对相关事业单位按照核查重点相近的原则制定计划,按计划有序开展核查。

三、明确责任,实施依法核查。明确事业单位举办主体对事业单位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登记管理机关依法派两名以上拥有行政执法证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核查,由事业单位法人代表和核查人员现场填写核查表并签字,作为备查的依据存放归档,并根据核查情况做出实地检查结果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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